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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疆5期私募投资基金”拟变更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来源:锐意资本 发布时间:2023-12-07

尊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深圳市前海锐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景疆5期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坚持规范运作,稳健运营。为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我公司拟根据《景疆5期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通过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对该基金合同条款进行变更。

此举旨在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以满足投资者不断变化的需求,并提高基金的运营效率。

具体计划变更如下:

1、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由现金分红变更为红利再投资。

2、本基金由不收取业绩报酬变更为计提业绩报酬,计提费率为20%。

3、托管费由0.05%调低为0.02%、服务费由0.05%调低为0.02%,取消保底。

4、巨额赎回比例由10%上调为20%。

补充协议自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订之日起成立,所有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署完毕后,由基金管理人出具生效公告,宣告补充协议生效,持续有效至《景疆5期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我们相信,这一调整将有助于提高基金的灵活性和投资回报。对于已经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您的权益不会受到影响。对于新的投资者,我们将提供更多元化的投资选择和服务。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团队。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前海锐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


深圳市前海锐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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