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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海锐意景疆1期C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拟变更预警止损线的公告
来源:锐意资本 发布时间:2023-11-01

致基金份额持有人:

   深圳市前海锐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前海锐意景疆1期C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坚持规范运作,稳健运营。为更好地为该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我公司拟根据《前海锐意景疆1期C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通过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对该基金合同条款进行变更。

 1、前海锐意景疆1期C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具体修改如下:

 十二、基金的投资 (九)“预警平仓机制”

原条款:

现条款:

本基金预警线为【0.8500】元,平仓线为【0.8000】元。

当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0.8500】元时,本基金触及预警线。自该核对一致之日的下一交易日起的三个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以本基金合同约定方式之一通知全体委托人,提示本基金触及预警线及相关风险。

当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0.8000】元时,本基金触及平仓线。无论该核对一致之日之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是否高于平仓线,基金管理人须自该核对一致之日的下一交易日起【10】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的不可逆变现,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金清算程序进行清算。若因本基金所持有标的流通受限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可以控制的原因导致无法变现的,变现期限可相应合理延长,但基金管理人需在前述限制情形解除后及时完成变现并进行清算。

基金【预警和平仓机制】的启动及操作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执行,对于基金管理人按照或者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由此对基金财产或基金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基金预警线为【0.7500】元,平仓线为【0.7000】元。

当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0.7500】元时,本基金触及预警线。自该核对一致之日的下一交易日起的三个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以本基金合同约定方式之一通知全体委托人,提示本基金触及预警线及相关风险。

当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的基金份额净值小于或等于【0.7000】元时,本基金触及平仓线。无论该核对一致之日之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是否高于平仓线,基金管理人须自该核对一致之日的下一交易日起【10】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的不可逆变现,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金清算程序进行清算。若因本基金所持有标的流通受限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可以控制的原因导致无法变现的,变现期限可相应合理延长,但基金管理人需在前述限制情形解除后及时完成变现并进行清算。

基金【预警和平仓机制】的启动及操作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执行,对于基金管理人按照或者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由此对基金财产或基金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补充协议生效日期之前,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会达到或低于止损线,基金投资者同意基金管理人暂不执行原合同约定的止损清算流程,在补充协议生效后本基金继续运作。

特别风险提示:补充协议生效日期之前,基金管理人不执行原合同止损机制,或本基金其他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可能会扩大风险,造成更大的损失。

3、基金管理人承诺在补充协议生效前如有投资者需要赎回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将设置特定的临时开放日(可以连续多天),允许基金投资者赎回。 

4、补充协议自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订之日起成立,所有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署完毕后,由基金管理人出具生效公告,宣告补充协议生效,持续有效至《前海锐意景疆1期C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前海锐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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